兰工院党委 [2014]2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是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校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第三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学习和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第四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的根本目的是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由校党委成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委讨论决定。宣传部负责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安排做好学习记录,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负责签到考勤,并及时完成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七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学习研讨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自学参考书目,制订学习计划,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第九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三次,其余时间均为自学。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
第十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质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每次会议要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并拟好发言提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学期初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学习安排,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及时请假。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党总支(支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