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工院党委 [2017]31号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现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熟练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教学改革、转型发展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发挥教职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1.着眼于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教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深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紧紧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针对性。
3.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内容的学习,培养教职工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强化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4.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建立和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教师自律意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教职工的道德素养。
5.以合格本科建设为契机,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习教育厅有关教育教学的文件精神、兰州工业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省上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发展规划、学校举办的教育教学专题报告。
6.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学校的重大决策及办学目标、学校党政制度汇编、教学管理文件汇编、学生管理规定等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明确学校整体工作思路、目标和具体任务,进一步坚定全面落实学校安排部署、加快学校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抓好落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发展上来。
三、学习形式与要求
1.学习形式采取邀请学校领导,党委部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教职工理论学习应当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2.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合格本科建设、应用型院校转型和新校区建设三个方面面临的形势、任务与挑战,学习思考不断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
四、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安排并报送党委宣传部。每学期集中学习五次,一次不少于1小时,集中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讨论、有记录,同时结合所在单位党组织规定的自学任务自觉拓展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学习计划的实施,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教职工学习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及时请假。
3.每学期结束前,要将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总结报党委宣传部。要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4.党委宣传部负责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定期要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五、其他
1.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