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工院党委[2019]16号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成立甘肃省教育厅党组、省教育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兰州工业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 俞子泓
副组长: 王华栋 黄荟铭 廉志端 马 江
陈文贤 马铁信 李贵山 郑小平
王多兴 雷在福
成 员: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黄荟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惠孔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要求,指导协调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学校实际,与各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适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时间节点,及时分析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管控,切实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教师教学意识形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依法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管控,切实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督促落实网络监管机制,有重点地加强校园“一网一端三微”(门户网、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微视)有效管理,提高依法管网治网用网水平。
(六)适时做好舆情搜集和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对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正确有序引导社会舆论。
三、工作要求
(一)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判舆情,安排阶段性工作。
(二)适时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分析总结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形成工作报告,报校党委审定后按要求报送。
(四)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身建设,完善工作制度,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