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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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办学历史、特色和办学精神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体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14日止。
  三、征集要求
  1.歌词要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精神和校训、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体现学校当前改革、发展的良好精神风貌。语言朴实自然,简洁凝练,立意高远。(校训、办学精神、办学历史等内容请在兰州工业学院校园网主页“学校概况”栏目查阅。)
  2.歌词要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以及齐唱、合唱,分节一般为2至3段。
  3.作品一律按A4纸规格提供打印稿。投稿时要对歌词作简要说明,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4.投稿请注明“歌词征集”字样,并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
  5.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歌词征集活动截止后,学校将组织校歌歌词评选小组进行初评,产生入围歌词,报校党委审定后对外公布。
  五、奖励办法
  设歌词入围作品奖3名,奖金各1000元;采用作品奖1名,奖金3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发给证书。
  六、知识产权
  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采用并支付酬金后,其著作权归兰州工业学院所有。
  七、投稿方式
  投稿可寄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兰州工业学院党委宣传部,信封或电子邮件请注明“歌词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931—2867360。邮箱:184687300@qq.com;邮政编码:730050
 
                        兰州工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