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知
日期:2015-09-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思想政治素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表现积极的在校大学生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可参加培训班的学习。
  二、培训目的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知识培训为重点,紧密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培训,使学员全面加深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明确新时期党员标准和肩负的历史使命,了解入党程序,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创造条件加入党组织。
  三、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 
  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组织制度和纪律;  
  3.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和光辉业绩;
  4.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在现阶段的任务;
  5.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6.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和入党程序;
  7.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8.端正入党动机,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9.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10.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
  1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四、培训方法
  培训要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党校管理办法》进行,举行开班仪式,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社会实践、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考试、上报成绩和结业典礼,不得随意减少培训环节和程序。
  集中授课以学校党校举办的专题辅导和分党校的讲座、音像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自学由学员自行安排,主要是对党课培训教材进行研读、对党课培训内容加深理解;社会实践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为主。
  培训班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
  五、培训时间
  培训从10月10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
  六、授课安排 
  各分党校独立组织的讲座由各分党校负责联系教室和确定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原则要求在指定范围内选聘。学校党校组织的专题辅导,由学校党校办公室负责聘请教师和联系教室。   
  七、教材发放 
  培训教材由党校办公室统一发放。   
  八、结业考试及证书发放
  培训班结束后,经考试、考勤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初步定于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本级党组织参加考试学员试卷的发放、收缴和批阅。凡违反学员守则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入党资格。
  九、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提出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安排专题辅导18课时(含学校党校集中授课4课时,详见附表)、音像教学2课时、讨论2课时、参观1次,并与于10月10日前报党校办公室。
  2.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党校管理办法》做好集中授课的组织和学员培训的各项工作。学校党校办公室在培训期间会根据各分党校的培训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3.为了保证培训班的培训质量,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督促学员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入党培训教材》等相关资料。
  4.各分党校要将考试成绩登记表、结业学员名单和优秀学员名单(按培训人数的5%确定)于11月18日前报送党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01室),由学校党校办公室核发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  
  联 系 人:杨光鑫
  联系电话:0931-2861974

12